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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现在最火的赌钱软件戏: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现在最火的赌钱软件戏: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现在最火的赌钱软件戏印发《2020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21-07-20

现在最火的赌钱软件戏: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现在最火的赌钱软件戏印发《2020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0 19:13 来源:现在最火的赌钱软件戏:政府办 浏览:36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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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巴林旅游区管理局,各相关部门,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2020年春节临近,为做好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2020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在最火的赌钱软件戏: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呼伦贝尔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现在最火的赌钱软件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管理、经营有序、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市安委办统一领导下,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形成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销售网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防范事故的能力,遏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监管职责

  镇(便民中心)、办事处:落实专职人员做好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居民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性,全面排查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综合安全监管;严格审批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有关规定的经营单位和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和燃放安全监管工作。严格审批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严格按照规定对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合理设置烟花爆竹零售集中销售区域,要选择容易疏散,并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建筑设施保持一定距离的场地;在临时摊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临时摊位安全距离,严禁连片经营。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占路、占用公共场所及街面流动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无证、无照和超越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负责生产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打击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严格加强公共交通工具安全管理,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公共交通工具门口张贴通告、警示标志,加强对携带烟花爆竹乘车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对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售票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售票员要严格对乘车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四、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审批程序

  1、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到经营地镇报名,各镇负责对经营单位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并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

  2、应急局组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负责人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安全条件符合要求,并通过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考试的,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3、临时零售网点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者,在各镇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定地点经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事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努力争取广大群众对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销售和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规范烟花爆竹销售门市、临时摊位的经营行为。持有零售资质的销售门市应专人、专柜销售,销售和存放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总存量不超过15箱。面积每增加10平方米,可增加5箱,但最多不得超过30箱。可堆垛或货架存放,距内墙0.45米以上,货架高度不超过1.85米,不得住人和使用明火设施,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设置警示语和警示牌。临时摊位之间是否预留安全通道,严禁连片经营,摊位是否挤占主要通道,摊位经营区域是否存在吸烟以及试放烟花爆竹等严重违规行为,严禁走街串巷流动兜售烟花爆竹,严禁销售礼花弹等专业燃放产品;产品堆放整齐、稳定,不超高等。严禁零售单位私自进货,向无批发资质的单位(个人)进货。

  (四)强化安全监管。各镇、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在市安委办的领导下,形成组织严密、责任明确、协调配合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网格化体系,加大打非力度、提高监管效率,坚决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各种违法行为。

  重点打击在人员密集场所销售烟花爆竹、违法占路销售烟花爆竹、街面流动销售烟花爆竹、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销售违禁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坚决杜绝在居民楼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前店后储、摊位过大、流动销售和销售过程中试炮等严重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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