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抽查事项名称: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实施主体:免渡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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